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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成为我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的客户,在您申办业务前,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
1. 特别提示
1.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网上自助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客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客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客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2. 服务内容
2.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可能会对部分网络服务的客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客户拒绝支付该等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的网络服务。
2.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客户自行负担。
3. 使用规则
3.1本网站客户必须是具有黑龙江移动手机号码并在本网站以真实手机号码注册的客户。客户必须提供准确的资料,我公司将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对,如有不符,系统将不予受理业务;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3.2客户申请业务后,如需要查询,可浏览本网站的相关栏目或拨打10086查询。
3.3客户帐号和密码由客户负责保管,客户密码是客户重要的个人资料,请客户务必注意密码的保密,凡使用手机号码和客户密码在本网站登陆办理的一切业务,均视为客户亲自办理,并由客户负责。客户应当对以其客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3.4 客户在使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 不得利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 不得利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的行为;
(g)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客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h) 不得利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网络服务组织开展的营销活动进行套利,如参加网站营销活动或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获赠话费或商品的,在终止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相关合同关系时必须将获赠话费或商品退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4. 内容所有权
4.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4.2 客户只有在获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5. 隐私保护
5.1 保护客户隐私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的一项基本政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客户资料及客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 事先获得客户的明确授权;
(b)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 按照相关有权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 为维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5.2 在不透露单个客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有权对整个客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数据分析的结果进行利用。
6. 免责声明
6.1 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已经明示其网络服务提供方式发生变更并提醒客户应当注意事项,客户未按要求操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6.2 客户明确同意其使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对客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6.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客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7.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客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客户:
(a) 客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 客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7.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客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无需对客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8. 违约赔偿
8.1 客户同意保障和维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及其他客户的利益,如因客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客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 修改协议
9.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客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客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客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10. 法律管辖
10.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0.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通知和送达
11.1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 其他规定
12.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本网站业务受理系统的所有权和运作权,以及所受理具体业务的经营权归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客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才可以办理本网站的各类业务。